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逾期被告**传票 的知识,也会对逾期被告**传票 进行解释,文章的篇幅可以很长,如果你能恰好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一定不要忘记关注本网站,现在就开始吧!
被告故意不接**传票怎么办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诉讼立案后,**一般会在开庭前3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开庭的地点等内容,案件的当事人需要如期出庭审理案件。
如果被告不按时出庭审理案件的,**会向被告送达传票,要求被告出庭,被告不接收传票的,**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1、**可以通过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被告不接收传票的,**可以邀请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由送达人、代表人签名和盖章后,视为送达。
2、如果被告人经两次传票后,没有正当的理由然后不出席的,**可以对被告进行拘传,发出拘传传票。
3、如果经拘传后被告不出庭审理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由被告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通过上文的分析,民事诉讼的被告无故不接收**传票的,**可以通过留置的方式送达传票,如果被告经传票、拘传后不出庭的,就适用缺席判决的制度。
信用卡欠款**传票
如果欠款超过一万,银行会**你的。传票的格式可以在**上面查到的。
1、如果只是暂时还不上,之后能还清的话,只是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已。
2、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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